南华工商学院校园网是为全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其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连网、信息资源共享,并通过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与国际学术计算机网互连。为了加强校园网的管理,学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一、入网管理
1.校园网由网络电教中心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运行、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单位和用户不允许与其他互连单位私自连网,不允许发展校外用户连入校园网,不允许各单位和个人利用校园网开展经营性商业活动。校外用户要求入网统一由网络电教中心负责。
2.连入校园网的单位和用户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电教中心及本单位网络管理员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用户进行登记并报网络电教中心备案,由网络电教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
3.连入校园网的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领导对本单位网络进行严格管理,由网络管理员具体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保存网络运行的有关记录。网络管理员要指导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和用户对各自负责的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和上网资源进行管理。
4.连入校园网的单位必须与网络电教中心签署校园网安全管理协议。
二、运行管理
1.校园网的软、硬件资源仅允许用于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与本专业技术有关的活动,凡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数据传输、电子邮件通讯、新闻发布或在电子公告牌(BBS)上发布信息,其内容必须属于上述性质和范围,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商业活动。
2.用户在校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和E-mail信箱,只授于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3.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以及私自修改网络配置等活动;不允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利用网络侵犯他人的正当权益。
4.禁止使用盗版软件。
5.严禁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大量消耗资源且无意义的操作,或其他如游戏、赌博等操作,以避免浪费信道和其资源,感染病毒。
6.校园网的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管理员和有关部门报告违反本管理条例的行为。如发现他人有违反上述任何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报告网络电教中心。
三、上网信息管理
1.网络新闻信息,由各采写单位录入后传送到学院办公室,学院办公室根据事件性质及实际需要或全校发布,或送校领导和上级领导,或予取消。
2.各院系内部通知信息,只可在院系主页上发布。
3.学校职能部门告知全校的信息,需经职能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以职能部门名义在办公系统内向全校发布。
4.以南华工商学院名义发布信息,需按报批程序,经主管副校长批准,方可发布。
5.网络电子公告牌,可自由刊登教学、科研,管理等多方面信息。但不得发布与学校规定、国家法律相违背的信息。用户必须登记,经身份验证后方可发布信息。
6.校内单位向网上提供营利信息,需经网络电教中心并经学校批准。
7. 通过校园网向INTERNET提供的查询信息,需报网络电教中心并经学校批准。
8.个人或单位可以利用授权的存储空间发布教学、科研信息或个人主页,但不得发布与学校规定、国家法律相违背的信息。用户必须登记,经身份验证后方可发布信息。